新入职教职工社保、公积金办理指南

发布日期:2024-05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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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部为教职工办理社保参保和公积金账户设立业务,新入职教职工需在“深圳技术大学统一认证-人事系统-个人资料”中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。

一、社保(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)

(一)单位:为新入职人员参保

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0日前为新入职人员参保。对于入职前已有深圳社保账户的职工,须在入职当月15日前确保个人社保账户状态:

1. 个人缴费人员,需确保无个缴欠费信息,如有欠费应尽快结清费用,自行办理停保;

2. 仍享受大学生医保人员,自行办理学生医保停保。

注:已有深圳社保账户人员须在“人事系统-个人资料”中填写社保电脑号7位或9位数字);个人停保业务可在深圳社保公众号、深圳社保局官网等途径办理。

(二)个人:办理社保卡

是否办理深圳社保卡,不影响每月社保正常缴纳,但为方便后续就医使用,教职工应尽早办理社保卡。已有深圳社保卡的无需再次办理。中国境内教职工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使用电子社保卡。在入职当月25号之后可办理社保卡。

方式1:线上办理:

微信关注“深圳社保”公众号,主页面下方“便民服务”→“办理金融社保卡”→选择银行填写材料(身份证及数码照片回执)→审核通过→12个工作日制卡(每家银行时限不同)→本人带证件去指定银行网点领卡,并在银行柜台激活。

  方式2:银行办理:

  本人携带材料去银行提交申请,制完卡后回银行领卡激活。(制卡一般需要一个月,农业银行可当天制卡当天拿卡)

所需材料:

1)数码照片回执。(深圳市各照相馆、校园文印店也可开具)

2)有效证件。(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港澳台人士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及身份证;外国人需提供护照、就业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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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(三)社保费记录查询、下载

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://hrss.sz.gov.cn/,进入社会保障-个人社保网上服务,或通过深圳社保公众号、粤省事小程序、i深圳App、支付宝、社保自助终端机等方式查询或下载社保缴费记录。

二、住房公积金

 (一)账户设立

1. 材料要求

人力资源部为教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。已有深圳公积金账户的教职工,需在入职当月15号之前联系原单位封存公积金账号,并在“人事系统-个人资料”中填写个人公积金账号。

中国境内教职工新设立深圳公积金账户的,无需提供材料。港澳台和外籍职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和银行卡账户回单。

2. 银行卡绑定

中国境内教职工默认绑定工资卡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(如想更换其他银行卡,可从支付宝-深圳公积金-联名卡关联-变更联名卡进行操作)。港澳台及外籍教职工需在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关联业务(是否办理银行卡关联业务,不影响每月公积金正常缴存)

    (二)公积金查询及提取

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保障局微信公众号、粤省事小程序、i深圳APP、支付宝、网页端http://zjj.sz.gov.cn/ztfw/zfgjj/ 办理预约提取、查询账户余额、修改密码、贷款等业务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1. 深圳社保:12333

2. 住房公积金热线:12329

3. 人力资源部:杨老师23256159